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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卫 4个月培训干警4732名
发布时间:2005-12-31 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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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参加工作17年以来,王红卫曾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先后被授予“十五”立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4年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国行政审判先进个人”,2005年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天津市市级“劳动模范”。 王红卫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办案件数量、质量连年居全庭之首。她秉公执法,廉洁办案,所承办的案件从未被二审法院发回或改判。她勤奋好学,敢于创新,在大学本科毕业10年后,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2003年又赴加拿大参加了法律培训。她撰写的多篇论文被刊登或获奖。她乐于助人,无私奉献。曾多次到市行政执法单位义务授课。2004年6月至9月,王红卫赴甘肃开展法官培训工作。在为期4个月的培训中,行程1万多公里,在29个教学点讲课,完成了4700余名法官的培训任务。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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