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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俊 患病三年坚守岗位
发布时间:2005-12-31 1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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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俊,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王锡俊作为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法官,工资收入不高,妻子下岗多年,面对许多诱惑,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高尚品质。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并被评为2004年乐山市“五一先进工作者”。 2001年,他身患鼻咽癌,但仍然把从事的法官职业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他经常讲:“人民法官肩负的职责神圣而重大,正义的伸张,法律的尊严,都要通过我们的审判得到体现,我们唯有把工作做好,才能对得起组织,对得起人民。”他在治疗鼻咽癌期间,为了不因为他的缺席而导致更换合议庭成员、增加诉讼成本,强忍着放、化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毅然参加患病前所承办案件的审理。1992年以来,经他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上万件,无一起案件存在差错。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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