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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中院规范司法行为新年开好头
作者:
林志军
发布时间:
2006-02-05 13: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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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2月5日上午,是农历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全院工作人员举行法官行为规范培训班,全院将利用两天时间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
在开班动员和辅导讲话中,该院院长莫建芳指出,《规范》涵盖了法官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是彰显司法文明,提高法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莫建芳提出了六点要求:要认真学习《规范》,牢记《规范》条文,领会精神实质;要认真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建章立制,加以规范;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约束法官的随意性行为,促进司法廉洁高效;抓好督促检查和严格考核,巩固规范整改成果。行为规范常抓不懈,建立法官行为的长效机制。 为了开好局,使法院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春节前夕,玉林中院党组运筹帷幄,未雨绸缪,每人复印了一份《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学习资料,要求做好学习笔记,交流心得体会,办好学习园地,使大家在春节收假后能够迅速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学习中去。玉林市中院在为期两天的法官行为规范培训班结束后将举行一次统一考试。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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