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一年多来,全国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不断深化审判监督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审监工作新机制,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审理了一大批申诉和再审案件。据统计,从2004年至去年9月,全国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共审结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253449件,审结其他各类再审案件76127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年多来,全国法院认真审理再审案件,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决,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从2004年至去年9月,全国法院从依法保障人权的高度出发,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审结刑事再审案件5816件。其中纠正了一批社会关注的冤错案件,如湖北佘祥林案等。最高人民法院去年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尽快建立刑事冤错案件报告制度。从2004年至去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结民事行政再审案件70868件,在维护司法既判力和司法权威的同时,纠正了一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各级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再审案件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广大审监干部不辞辛苦,做了大量调解说服工作,使很多矛盾尖锐、当事人情绪对立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一年多来,全国法院认真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及时纠正违法司法行为,有力配合了监狱机关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为解决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中遇到的问题,部分高级法院进行了专题研讨,起草了审理案件的操作规程。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方面,各地法院能够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准确把握刑罚政策,案件审判质量普遍较好。福建、云南、黑龙江等高级法院还推行了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年多来,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了审判监督调研力度,及时以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各级法院的审监工作进行指导。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审监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国家赔偿确认司法解释出台后此类案件大幅上升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举办了5次较大规模的审监业务培训活动。各高级法院也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并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
一年多来,各级法院大力加强审监队伍建设,努力把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精的法官充实到审监庭。通过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审监法官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审监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