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改革成效显著,共取得了十项富有曲靖特色的改革成果,受到该市两会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首先是在2001年,曲靖市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大立案”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做到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排期开庭等十个统一和规范办理案件时限、规范民事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六个规范,建立起了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制衡互补、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其次是曲靖市两级法院将公诉案件作为扩大适用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突破口,依法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极大地促进了基层法院刑事司法效率的提高。再次是强化少年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审教结合、寓教于审的审判方式,通过庭前帮教、庭审帮教和庭后延伸帮教,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5年来,曲靖市法院系统还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适用控辩式、诉辩式审理模式,突出庭审在诉讼中的地位及法官的中立性;推行审判委员会联动改革,理顺合议庭与审判庭、审判委员会的关系,保证了审委会对审判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防止了审判组织向审判委员会推卸责任。另外,曲靖市法院试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设立执行局推行执行机构改革、理顺并明确法院内设机构行政职级、建立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建立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质量评查规则等一系列着力于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的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