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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法警大队落实“四项规则”收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6-02-27 1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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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坚持以规范警务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查摆整改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四项规则”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整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莱阳法警大队对此次整改活动非常重视,注重把这次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以前在保障和服务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多次组织观看最高法院录制的《四项规则》教育示范片,严格规范了值庭动作。他们从刑庭送达开庭传票到审判结束后的罪犯还押等各个环节,制定并实行人人包罪犯、责任到个案制度,即除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押解、看管、值庭、安检等各环节的要求规范职务行为、抓好具体落实外,在每次开庭活动中搞好值庭登记,明确具体责任人,指定总负责人。与此相对应,明确了一旦出现罪犯脱逃、自杀、自残等事件后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这样一方面避免了以前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行为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给每一名干警施加了工作压力,强化了责任意识,强化了“四项规则”的规范落实。同时,他们还实行了大队领导不定时检查监督制度,一旦发现责任心不强、动作不规范的行为,除要求及时纠正外,还实行严格登记,每月底小结讲评,到年底与岗位目标考核挂勾。既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了队伍规范化管理,激发了全队干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又严格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 性。 莱阳法警大队以此为契机,将规范全队干警职务行为推广到全面工作中去,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目前,全队上下出现了人心齐、思想稳、干劲足的良好局面,受到了院党组及广大干警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韩京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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