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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风貌
——“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综述
作者:
陈冰
发布时间:
2006-03-03 0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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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忠实履行法律,恪尽职守,司法为民,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随着33位候选人铿锵有力的誓言,历时两个多月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落下帷幕。
2月26日,金桂兰、黄学军、钟蔚莉、费云龙、李昆仑、赵爱彬、姚丽青、杜建军、袁月全、刘晓金10名中国法官的杰出代表荣获“2005中国法官十杰”称号,并获得主办方颁发的“金法槌奖”奖杯。 2月27日,载誉归来的“中国法官十杰”受到了各地党委、法院的热烈欢迎。一时间,全国法院掀起了向“中国法官十杰”学习的争先创优热潮。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了第一届“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由群众投票,评选出了宋鱼水、于昌明等十位杰出法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本届“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主办方在上届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两家的基础上,增加了人民日报和法制日报。为了生动、形象、鲜活地展示候选人的感人事迹,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都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本届“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的候选人在上届20名的基础上,扩大为33名。由每个高级法院,包括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在内,分别推荐一名代表本辖区法官风貌的先进典型,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后,确定为候选人。这33名候选人都是经过各地层层选拔、好中选优推荐上来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届“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仍然延续了群众投票评选的方式,为了方便大家投票,主办方精心设置了报纸选票、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三种投票形式。投票结束后,由国家统计局根据报纸选票、网络选票和短信选票三种选票的统计结果进行综合汇总数据处理,按综合平均得票率算出综合平均得票数,作为此次评选的最终依据,得票数最多的10名候选人即当选“2005中国法官十杰”。 为了确保投票的公平有效,主办方还通过技术手段使同一个IP地址30分钟内只能投票一次,并规定不论使用何种形式参加投票,每次最多只能选择10个候选人,最少选择6个,否则投票无效。 严格的投票规则,充分体现了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调动了各行各业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评选活动的广泛关注。本届评选活动共收到来自94个国家和地区的选票1250余万张,其中报纸选票近400万张,网络选票640余万张,短信选票210余万张。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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