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形象,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院开展“三大竞赛”活动和“两大检查”活动。 “三大竞赛”是指质量效益竞赛、调解率竞赛、法律文书竞赛。
质量效益竞赛:参赛以“两高”、“五零”为考评标准,即:结案率高、服判率高;超审(执)限为零、申诉上访案件为零、违法违纪错案为零、发还改判案件为零、矛盾激化案件为零。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全面评比。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
调解率竞赛:此项活动以民商事案件审判为内容。调解率竞赛标准为结案多、判决少、调解率高,调解履行率高,达到无矛盾激化、无上访申诉、社会效果好。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
裁判文书竞赛:要求裁判文书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程序合法,实体裁判和适用法律正确、逻辑清晰、语言流畅、说理有据、文字标点准确。综合评出优秀裁判文书一、二、三等奖。在评选优秀裁判文书的同时进行最差文书评查,评出最差裁判文书2篇,对撰写该裁判文书的法官进行相应处理。
“两大检查”是指发还改判案件检查、信访上访案件检查。
发还改判案件大检查:根据法官平时的政治、业务水平以及当事人和群众的反映,检查发还改判原因,针对检查结果,视问题大小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停职培训等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年内发还改判超2件的,取消其评先资格。
信访上访案件大检查:根据信访通报、当事人及群众来信来访、上级部门及领导督办批件、纪检监察反馈的问题等涉及的案件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凡年内出现一起进京访或两起以上省市越级访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并给予处理。
通过开展“三大竞赛”、“两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干警的质量效益意识、政治大局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将争优创先和“双满意”的竞争机制引入法院内部,调动广大干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全院倡导和形成一种比能力、比业务、比思想、比水平、比干劲、比奉献的良好风气,树立法官和法院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