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人们等待着对一起老翁焚烧老伴尸体案件的宣判。9时许,被告人唐庆保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履蹒跚走向被告人席。“……被告人唐庆保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听到判决结果,唐庆保长叹一声,落下了悔恨的泪水。 被告人唐庆保今年56岁,与老伴结婚二十五年,婚后由于其妻章某性情暴躁,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以至于殴打,夫妻关系长期不睦。去年9月28日早上,两人又发生争吵,唐庆保没有理会其妻的谩骂,自行到门前的稻场上晒稻谷,至中午十一时许,唐发现其妻僵卧于家里的地上,于是上前摸了妻子的手和下巴,发现身上冰凉,认为可能已经死亡。当时正是农忙时节,这时死了不是忙上添乱,加之两个儿子在外打工,自己又没钱安葬她,说不定娘家人还要追究他责任,他越想越气,自己就又到屋外收打黄豆直到晚上七点多。回家后,唐老汉望着老伴的尸体,想了又想,觉得还是把她烧了既解恨又省事,于是唐将家里木箱中章某的个人衣物倒到自家门前的灰宕里,将章的尸体放到衣物上,再将尸体上覆盖豆秸、稻草等杂物点火焚烧,到晚上十一时许,火才熄灭,章的尸体也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去年11月1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对唐庆保进行了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即以涉嫌侮辱尸体罪进行了逮捕,枞阳县法院以侮辱尸体罪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唐庆保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