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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骨柔肠擎利剑
——“中国法官十杰”杜建军专访
作者:王凌 王仰东 林明   发布时间:2006-03-10 09: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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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一名军事法官,我们头顶的是军徽,背负的是国徽,一方面要以公正高效的审判让国家法律在军队得到正确实施,把“办铁案、出精品”作为我们的追求,坚持做到证据不足不放过,法理不通不定性,案情不明不下判。另一方面,依法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法槌一敲,当事人心悦诚服地离开法庭时,我确实会感到一种职业的成就感。但每当审结一个案子时,我心情又会格外沉重,我打心底里希望能够把预防犯罪的工作做在前头,尽量减少开庭甚至是不开庭。我追求的目标是军中无案件。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我不能拿国家法律做感情交易。

    在“2005中国法官十杰”颁奖典礼上,一名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手中接过“金法槌奖”的上校军官格外引人注目。他就是被当事人誉为“铁案法官”、被广大官兵称为“贴心法官”的北京军区天津军事法院院长杜建军。一位从战士、书记员、审判员的岗位上一步步成长起来、默默奋战在军法战线21年的军事法官。法律在人们心目中是神圣的,法官在人们心目中是庄严的,作为“十杰”中惟一的一名军事法官,杜建军的工作、生活到底是怎样的?日前,杜建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觉得部队官兵心目中的军事法官应该是什么样的?

   杜建军:部队官兵心目中的一名优秀军事法官应该是“公正司法、一心为兵”的。身为一名军事法官,我们头顶的是军徽,背负的是国徽,一方面要以公正高效的审判让国家法律在军队得到正确实施,把“办铁案、出精品”作为我们的追求,坚持做到证据不足不放过,法理不通不定性,案情不明不下判。另一方面,依法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国家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官兵法律观念的增强,军队、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些问题牵动着官兵的心,关系着国家的军事利益,影响着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为军事司法战线的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去为他们解疑释惑、排忧解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记:同事们都反映你是一个做事力求尽善尽美的人。你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怎样做才算是完美的?

   杜建军:这些年来,在法庭上我经常看到双方当事人为一点小事针锋相对,有的成了冤家对头。为此,我常想,作为一名法官,审判结束不是目的,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才最有意义。2000年5月,在天津市某部服役的冯某,酒后失手将女友打死,面对女方家提出“杀人偿命”和90万元的索赔要求,我不厌其烦地奔波于两个当事人家庭之间,用情讲法,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前不久,我回访当事人,发现双方家庭相处融洽,彼此之间仍有走动。这起案件在社会和部队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记:每当审结一个案子,你是否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这种成就感越多就越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吗?

   杜建军:一个法官的价值体现在判案中。当法槌一敲,当事人心悦诚服地离开法庭时,我确实会感到一种职业的成就感。但每当审结一个案子时,我心情又会格外沉重,我打心底里希望能够把预防犯罪的工作做在前头,尽量减少开庭甚至是不开庭。我追求的目标是军中无案件。

   记:你说过“我最喜欢人们称我是一名军人,而不是一名法官”。这句话如何理解?

   杜建军:通过多年的司法实践,我发现走上犯罪道路的军人入伍前大都是优秀青年,父母满怀希望把他们送到部队尽义务、长知识、做贡献,然而,他们却沦为罪犯。这使我看到了一个军事法官的责任。我希望自己每天围着战士转,而不是围着案子转。我愿用更多的时间,投入更多的精力,把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到战士中间。

   记:军事法官既是军官又是法官,面对军地互涉案件,你能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吗?

   杜建军: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就是维护军队的形象。一次,某地方法院审结驻天津某部交通肇事致人受伤一案后,委托我院执行。周围个别战友对我说:“咱们都是一家人,胳膊肘可不能向外拐啊!”但我本着对国家法律负责、对部队建设负责的态度,多次找有关部门做工作,使部队很快将赔偿款送了过去。

   记:生活中有人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面对利益的诱惑你是如何看待和运用手中权力的?

   杜建军:要公正司法必须严于律己。作为法官,应该是遵纪守法的典范。拿当事人的一分钱、一件礼物,法律就会打一份折扣、丧失一份尊严。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领导,只有言行一致、做好表率,才有说服力和感召力。

   记:你在军事法院院长的岗位上已经8个年头了,进退留走问题很现实地摆在你面前,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

   杜建军:这几年,我周围的战友有的提职使用了,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有的转业到地方工作了,生活安稳,福利待遇也不错。也有人劝我早点脱军装到地方去。但我想,是部队把我从一名普通士兵培养成为军事法官的,并且走上了领导岗位,部队现在非常需要法律工作者,只要部队需要,我就踏踏实实干好每一天。在个人进退留走问题上,我坚决听从组织安排。

   记:作为法官,你在情与法面前遇到过困惑吗?

   杜建军:这些年来,的确遇到过一些让我非常棘手的事情。但我常常对自己说,做一名法官,不义之财拿了,是徇私枉法,人情面子买了,同样是徇私枉法。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我不能拿国家法律做感情交易。2004年,一起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印章的案件被移送到法院后,一位老领导找到我,说当事人是他的亲外甥,希望给予照顾。我想了许多,但在人情和法律面前,我没有别的选择,最终以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维护了司法公正。

   记:你的家庭生活是怎样的?你认为自己的家庭角色合格吗?

   杜建军:我们一直和老人生活在一起,一家人互敬互爱,和睦、幸福。谈到自己,我和许多军人一样,感到欠家人的太多了。去年,我到河北省某部审理案件时,与我们共同生活多年的岳母突发心脏病去世。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的开庭,我没有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一直等开完庭才匆匆返回。俗话说,自古忠孝难两全。在大家和小家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孰轻孰重,作为一名军人、一名法官,我心中自然会找准“定盘星”。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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