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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女怒杀禽兽父被判缓刑
作者:
张宝乐 侯丽丽
发布时间:
2006-03-20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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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怨恨父亲早年多次对其实行的兽行,女儿用绳索欲将父亲活活勒死。3月20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丽(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已出嫁到铜山县的王丽因早年被其父王某(已判刑)多次强奸,且多年来王某整日酗酒闹事、漫骂家人,遂对父亲产生怨恨。2005年8月25日中午,王某再次酗酒后回到家中躺在床上休息,王丽于是产生杀害王某的念头。乘王某酗酒熟睡之机,王丽用手掐王某的脖子,被及时赶来的其母劝阻。后王丽将其母骗到大门外,将大门插上,又回到堂屋内,并找来1根绳子,将绳子的一端栓在床上,并打了一个活结套在王某的脖子上,欲将王某勒死。因王丽的母亲喊人翻墙打开大门将王丽手中的绳子夺下,王丽杀人未遂。王丽在公安机关向其了解其它情况时,主动交待了欲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王丽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之情节,且王丽系义愤杀人,情节较轻,又未遂,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及村委会同意对其监管,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决定对王丽宣告缓刑。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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