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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山区人大副主任涉贿被诉 其妻捐款"救"夫
作者: 莒法宣    发布时间: 2006-03-21 1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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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当官的丈夫因为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做妻子不但不积极协助侦查,争取宽大处理,反而想出将赃款捐给学校的方法帮丈夫逃避法律惩罚,结果不但没救成丈夫,自己也失去自由。3月20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被告人王玉芝、王慧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53岁的王玉芝是山东省临沂市某公司的退休工人。2003年11月份,王玉芝的丈夫林凡祥,即原临沂市兰山区人大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罪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为达到帮助林凡祥减轻罪责的目的,王玉芝伙同王慧于2003年12月以捐资助学的名义给费县某中心小学捐款8万元,与校方达成口头协议,将捐款时间提前至2003年1月,以掩盖林凡祥案中赃款的真实去向,并将其伪造的相关书证通过林凡祥的辩护律师提交给法庭,意图包庇林凡祥。王玉芝和王慧二人的行为导致林凡祥受贿案被迫延期审理,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005年4月26日,王玉芝、王慧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被逮捕。2006年1月4日,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慧、王玉芝合谋为当事人伪造证据,有被告人王玉芝的供述,证人证言及书证、科学技术鉴定相互认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鉴于被告人王慧拒不认罪,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玉芝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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