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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不起医药费的中级法院副院长,请一路走好
——悼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森
作者:
lada2 黄琼
发布时间:
2006-03-22 08:34:48
李红森同志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与群众谈心、做思想工作。
李红森同志(右一)受党组委托并代表市中级法院慰问困难职工、老党员、军烈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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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6年3月17日,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一位交不起医药费的中级法院副院长》的贴子引起了网站的关注。很快,这位名叫“李红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走进了我们的视线。但令人遗憾的是,因患肝癌,经医治无效,于2006年3月18日中午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逝世,享年四十一岁。我们在这选编了一些李红森同志自己的文章和同事、各论坛网友的纪念文章,尽管这些文字并不华丽,但从中我们却能感受到一位法官的情怀。 红树林之所以在风吹浪打中依然屹立海面,成为美丽的一景,源于它的根已经深深的扎在泥土里,也大海融为一体。法官们赢得港城的依赖,也源于他们能够立足于这片热土奉献出的赤诚的爱,与港城人民同呼吸,共患难! 一位作家说,红树林的心胸最为宽阔,它总是默默无闻地奉献,而从不企求什么。 在广西南宁医科大学,护士再一次拿着催款通知单给病人家属,告知余款已经不多,如果不能及时交齐就要停药了…… 这是一个普通的危重病人,然而频繁打入打出的电话又说明这不是一个平常的人;他住在一个三人病室,病床前没有鲜花花篮,没有果篮,没有看望的人群……令护士万万没想到的是,看起来这样普通的一个人,竟然是防城港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李红森同志。在常人看来,如果是一位领导病了,看望的人定然如蚂蚁一样多,鲜花花篮一定摆满病房,肯定住的也是高级的单人病房…… 在他病逝前五天(那已是医院第二次发出病危通知,大家只知道他得高血压,在南宁治疗),大家一直都想去看望他,然而没有人知道他的家在哪儿,只知道他住在南宁;他只是说是高血压,要在南宁慢慢休养,坚定的谢绝了,并说没事了,过完春节就来上班了,然而望眼欲穿的干警却等来了他病危的不幸消息,才明白了这个美丽的谎言。 在防城港中级法院,他踏实、认真、诚挚的工作作风折服了全院干警,大家都亲切的称呼这位年轻的副院长:小李副…… 他在法院工作的日子里,每每到深夜,法警小苏会接到小李副的妻子从南宁打来的电话,叫去看看三楼李副院长办公室的灯是不是还亮着。他的妻子已经不相信小李副的说话,知道他的工作作风,只好求助于法警小苏,叫他上去叫李副休息,不可以太辛苦了。直到他病重病危,他依然用电话指挥着防城港中院的办公大楼的建设,大录、那良法庭的两庭建设…… 他曾经是民二庭(原经济案件审判庭)的庭长,也主管执行工作……而且一直主管着防城港中级法院在市中心区新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这是一项近2000多万的大工程。为了该工程的国债,他在2005年8、9月份还亲自到北京,找有关部门,争取到了第二批国债300万元。这在某些人看来是极有油水可捞的肥差,而他,一个堂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在生命最危急的时刻住的是最差最普通的三人病房,屡屡收到医院催款通知单。 自防城港建市之初的1993年,李红森同志就来到了防城港这片热土,将他的热血青春洒在了这块土地上,在1996年时,他曾写过一篇文章《海边的“红树林”》,里面有这么一段话: 在防城港584公里长的海岸线上,绵延叠翠一簇族迷人的植物。它们每天泡在又咸又涩的海水里,任凭风吹浪打,依然屹立在海面上促淤阻浪。海水,因为它们的存在得到净化;国土,因为它们的固守得到护持。它们,就是被称为“海底森林”的红树林…… 这既是李红森同志进入防城港中级法院之初的誓言,也是他为人处事的真实写照;在防城港中级法院的日子里,他始终如一,如同防城港的红树林一般,任凭风吹浪打,依然屹立,金钱诱惑,并没有令他褪色变质;尽管他手中的权力不断的增加,亦没有改变他谦虚谨慎的为人态度;在办案过程中,他洞悉世事,明查秋毫;在案件审理中透研法理,不畏权钱,主持法律正义;防城港法院队伍因为像李红森同志这样的法官的存在而得到净化,因为他们的固守而得到护持…… 又如他的另一段文字中所述一般:他们,就如同红树林那样,吃的是涩涩的海水,吐出的却是清清的叶绿。没有惊心动魄的场面,没有如歌如泣的情节,他们的故事却凝注了法官们的赤诚…… 一个年青的生命,在生命的最危急时刻依然最惦念防城港中级法院的发展和建设,他多次访查过的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干警们回忆起来太多的太多的令人感动故事,我的文笔并不足以表达防城港人民对这位真正的人民的好法官、好院长的热爱,只是作为红豆论坛的网友们的一份子,祝这位中国共产党的好党员,人民法院的好法官,防城港中级法院的好副院长,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的好父亲,一位贤惠女人的好丈夫,一个好人!一路走好! 网民悼念: ■我们尊敬、热爱的李红森副院长已经于18日中午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他离开了 我们亲爱的小李副,请您一路好走 ■在物欲横流、玉体横陈的社会,已经很难让我们的心再感动了, ■今天看见一位法官一边流泪一边诉说这位院长的故事,我也被震撼了。 ■人民的好公仆!!感动!! ■我记得刘德新、李桂东贪污案就是小李副担任审判长的,他的庭审驾驭能力让我折服。法院正是有了李副之类的清廉公正的执法者,刘、李这种贪赃枉法之徒得才以受到法律的严惩! ■李副,点一盏长明灯,照亮您通往天堂的道路,您一路走好! ■又一个感动防城港的人!李红森副院长,天堂路上一路朝好走! ■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安息吧,愿在天堂里再没有病魔侵袭! ■安息吧!我们会永远怀念你 李红森同志简介: 李红森,男,1965年2月出生,壮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广西大新县人,1985年参加工作,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西隆安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原广西南宁地区中级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3年12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时,李红森同志选调到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任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任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正科级;1998年10月,任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9年2月,任副处级;2002年2月起任副院长、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因患肝癌,经医治无效,于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中午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逝世,享年四十一岁。 李红森同志是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时通过选调进入防城港市中级法院。12年来,将他的一片赤诚奉献给了防城港市的审判事业。无论是从事研究工作还是审判工作,能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通一行;李红森同志为人诚恳、憨厚,作风踏实、正派,事业心、责任心极强。作为法官,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一丝不苟,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作为领导,他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是公正执法的表率。金钱诱惑,没有令他动心;困难压力,没有令他退缩。级别、荣誉他总是先让给同事。 十二年来,他从事或分管的调研工作、经济审判工作、立案工作、法警工作、刑事审判工作、办公室工作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别他担任副院长后,他所分管的刑事审判庭、法警支队、办公室、立案庭连年获得“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等奖,立案庭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被评为“文明窗口”,办公室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他本人也因为工作出色而多次被评为防城港市优秀共产党员、防城港市优秀法官和防城港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从1998年起,一直是优秀。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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