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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晚报:法院副院长“假冒”个体户
作者: 李金健 韦 微    发布时间: 2006-03-23 14: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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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悄然住院数番被下催款单;悄然离世感动数千网民

    “他是防城港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曾任民二庭庭长(原经济审判庭庭长),却无力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而多次被医院下催款通知单。

    “他住进医院时,职业一栏写的是:个体户。

    “当他昏迷醒来后,向亲人交代了几件事:尸体交医科大研究、器官捐出;不准搞追悼会、不接受任何礼金和其他物质……”

    3月18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森躺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病床上悄然离开人世,年仅41岁。远在防城港的很多当地群众纷纷通过网络论坛以发帖形式悼念这位年轻可敬的法院副院长。

    帖子感人3天时间点击达5000次

    “本文并非是号召捐款,也请大家不要捐款,这也是他本人的心愿。”3月20日上午,记者在广西法院网上看到一篇与众不同的文章,题目叫《没有鲜花的病床——在红豆防城港论坛上引起感动的帖子》。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黄处长向记者解释,这是他们从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防城港论坛上转贴过来的文章。

    在网红豆社区防城港论坛上,记者看到这篇《没有鲜花的病床: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红森同志》为题的帖子的发帖时间为17日,短短三天时间,点击次数将近5000次。

    记者核实 帖子大部分内容是真实的

    “帖子里面的内容大部分都是真实的,同时不排除是我们的同事发出去的。”昨日下午,记者就“防城港论坛”上的这条高点击率的帖子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时,该院办公室的李主任作出上述回答。    

    当然,有些内容是该院目前还没有掌握核实的,比如:李副院长提出的“尸体交医科大研究、器官捐出;在老家的后院种一棵桃树,骨灰撒在桃树下……”(后来记者从在南宁工作的李副院长的堂兄处证实,以上说法确有其事。)

    李主任痛心地说:“去年国庆之前,我们单位举行气排球比赛,李副院长作为队员参加了几场比赛,当时还表现得生龙活虎的。哪知在李副院长被医院开出第二次病危通知书之后再见到他时,大家都簌簌落泪——他有气无力地躺着,脸蜡黄蜡黄的,但眼神还是透出一股坚毅。”

    主治医生  他住院时没有“官威”

    “71号床?对,就是他了。”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了解情况时,该院4楼的护士们对于被医院多次下催款通知单的病号李红森仍记忆深刻。

    “他没有一点官威,更想不到他是法院的副院长。”作为李红森住院后半个月以来的主治医生之一,周医生感慨地对记者说:“你来核实的情况属实。”

    周医生说,该病人住进医院的时候不留住址,也不留工作单位。住的病房是每天10多元钱的三人房床位,后来还是因为病危的特殊原因才转住进条件好一点的病房。在他与李红森接触的半个月里面,没有发现他提出这样那样的特殊要求。

    “至于医疗费用方面,医院的确向李红森发出多次催款通知单,但并不是欠费了就停药。”周医生的这一说法,否认了论坛里的“李副院长无力支付医药费而多次被医院停药”的说法。

   ■疑问探究

   为什么不愿透露病情?——怕影响同事的工作

    据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李主任回忆,去年国庆节放假时,他回到南宁的家后才知道李副院长病休了,我们大家一直都想去看望他,可他只说是高血压,要在南宁慢慢休养,坚决拒绝了,只说没什么大碍,连住在哪家医院也不说。中院政治部曾多次要求前去慰问,但都被他谢绝了。被确诊患肝癌后,直到他病逝前5天,他只向院长报告此情况并要求院长为他保密。院长也尊重他的意见,没有公开此消息。

    今天春节前,政治部的全体同志要求到南宁看望他,但还是被他谢绝了。直到他病逝前5天大家才知道真相。这下子中院大部分干警都前往医院看望了他,各基层法院也派代表到医院看望他。但是,如果有人给他送来礼金或者其他礼品没能及时退回时,李副院长都要求他爱人记下来,一律退回。

    “李副院长是为了不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才不愿透露自己的病情及所住医院的。”——防城港中院的同事

    为什么屡屡欠医药费?——不到指定医院办手续

    “3月15日那天,我们去医院之后听说李副院长还欠医院5000多元医药费,我们单位便帮他补上了。”李主任说。而对于论坛上存在的对“李副院长作为国家公务员,应该办有医保,为何还欠医药费一说”的质疑时,李主任解释,去年国庆李副院长回南宁后发病住进南宁的医院,而按照医保有关要求应该是在防城港的指定医院办理手续,在认为当地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情况下转院时,才符合医保条件。

    “李副院长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人上门送钱送礼,才不在当地医院治疗的。” ——防城港中院的同事

    感人帖子是谁发的?——应该是法院同事留的

    “他在法院工作的日子里,每每到深夜,法警小苏经常会接到李副院长的妻子从南宁(注:李副院长的家在南宁)打来的电话,叫他去看看三楼李副院长办公室的灯是不是还亮着——他的妻子已经不相信李副院长说的话,知道他的工作作风,只好求助于法警小苏,叫他上去叫李副院长休息,不可以太辛苦了。”这一段同样来自帖子里。

    “如此清楚李副院长生前工作作风,应该是法院里的同事留下的,也算是对这位12年来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辛勤工作的老战友的另一种哀悼吧。”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李主任

    ■帖子内容

   以《没有鲜花的病床: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红森同志》为题的帖子部分内容如下:

    “他是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行装科的主管副院长,曾任民二庭庭长(原经济审判庭庭长),却无力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而多次被医院停药。

    “他住进医院时,职业一栏写的是:个体户。

    “直到他病逝前十几天还不停地用手机指挥着法院的办公大楼的建设,那良、大录法庭的建设工作和其他法院的工作……

    “当他昏迷醒来后向亲人交代了几件事:1.尸体交医科大研究、器官捐出;2.不准搞追悼会、不接受任何礼金和其他物质;3.在老家的后院种一棵桃树,骨灰撒在桃树下……

    “在广西医科大学(注:应是该大学肿瘤医院),护士再一次拿着催款通知单给病人家属,告知余款已经不多,如果不能及时交齐就要停药了……

    “这是一个普通的危重病人,然而频繁打入打出的电话又说明这不是一个平常的人;他住在一个大的病室,并没有住进昂贵的单间病房,病床前没有花篮,没有果篮,没有看望的人群……令护士没想到的是,这名普通的人,竟然是防城港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李红森同志,因为在常人看来,如果是一位领导病了,看望的人定然如蚂蚁一样多,鲜花花篮一定摆满病房,住的肯定也是高级的单人病房……

    “他曾经是民二庭(经济案件审判庭)的庭长,也主管执行工作……而且一直主管着防城港中级法院在市中心区新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这是一项近2000多万的大工程,这是在某些人看来极有油水可捞的肥差;而他,一个堂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在生命最危急的时刻住的是最差的普通病房,无力支付医药费而屡屡收到医院催款通知单且被多次停药……”



来源: 南宁晚报
编辑: 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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