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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着考试中心 物业经理俩月骗取落榜生400万
作者:
高志海 赵静
发布时间:
2006-04-17 14: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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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曾因诈骗被判刑的北京金宇隆物业公司原部门经理张辉,恶习不改,重蹈覆辙,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竟先后骗取48人入学费419万余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辉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37岁的张辉,1987年3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3年7月,张辉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的朋友介绍到北京金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项目经理。同年7至8月,张辉在担任公司部门经理,负责北京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物业管理工作期间,以能搞到大学调剂指标,为不够分数线的落榜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北京办理上大学及为小学生办理入学事宜为名,经孙娟(另案处理)介绍,通过杜吉成、夏安水、王志彬等人骗取48人的入学费共计419.5万元。张辉用骗来的钱款先后买了一辆蓝色别克轿车、在四川乐山买了一套房子、给姑姑30万元炒股、借给他人20万元、给女友买钻石项链、手表花了5万元,还有用来日常开销。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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