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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美发师剃头刀砍向女友并自残
被害人母亲提出43万余元赔偿请求
作者:
高志海
发布时间:
2006-04-18 16:08:47
被告人熊英俊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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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23岁的江西农民熊英俊,在女友提出分手后,竟毫不理智地将女友面、颈等部位砍伤,致女友毁容。为制女友于死地,他还试图将女友从二层楼上推下。4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3年8月,熊英俊在自己的美容院结识了前来美发的郝某,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因感情不和,郝提出分手,熊英俊便对郝某产生不满。2005年10月26日8时许,熊英俊到郝某所在的单位,某银行支行找到郝。在该行办公楼二层,熊英俊持随身携带的剃头刀将郝面、颈等部位多处砍伤。唯恐郝某不死,熊英俊又试图将郝从阳台处推下,被银行保安当场制服并抓获。经鉴定,郝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熊英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熊英俊称,案发前一天,自己想在分手时将纪录有两人结识恋爱内容的笔记本电脑还给郝,并想与郝好好谈谈,希望重归于好,但未能如愿。于是,案发当天,他又找到郝的单位,准备还笔记本电脑,当时出于职业习惯随身携带着剃头刀。由于生活、事业、感情上的不如意,熊英俊想当着郝某的面结束自己的生命,以证明自己是多么爱郝。为不让郝某阻拦自己自残,熊英俊当时用刀乱挥,不知道砍到了郝某。在阳台处,自己抱住郝是不让其喊人阻止自己自杀,并不是要将郝推下。 然而,随着公诉机关证人证言的出示、银行案发过程监控录像的播放,一再在对自己罪责进行解脱的熊英俊,面对如何解释将郝往阳台下推则变得哑口无言了。相关证据还表明,案发前一天熊英俊是被郝的父母给骂出来的。熊英俊在公安阶段也曾供述,决定与郝一起死,想与郝同归于尽。熊英俊作案时,是砍伤郝后,才伤的自己。 郝某的母亲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她对审判长根据相关法律对其提出43万余元赔偿请求中,精神损害赔偿难以在刑事案件中得到支持、后续整容费用尚未发生不能得到支持的解释表示理解,并称自己了解相关规定,在此提出这些请求,是为了让被告人熊英俊了解其对自己女儿及家庭造成的伤害及经济损失有多大。郝母还表示愿意就民事赔偿问题接受法庭调解。 熊英俊面对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表示自己愿意赔偿,可以让父母替自己赔偿。 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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