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4月19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进行一审宣判。 2005年11月16日中午12时30分,兰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兰州市城关区某家属院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经警方确认,被害人石星光系甘肃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省记者协会主席、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甘肃日报》社社长(正厅级)。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丁齐伟、杨大军预谋抢劫,并由杨大军提供了作案目标。后于2005年11月14日二人先行踩点。2005年11月16日被告人丁齐伟准备了作案工具折叠弹簧刀和铁杵,并伙同被告人孙培俊来到本市城关区某家属院。当日10时许,二人等杨大军来后,丁齐伟将铁杵交给孙培俊。杨大军利用投递员身份骗开石星光家的单元对讲门和家中防盗门后,三人进入屋中。被告人杨大军假借让石星光填写报社客户回访卡,乘石不备之机,孙培俊持铁杵猛击石的头部,丁齐伟持弹簧刀朝石胸部连捅数刀,石星光在反抗时,杨大军猛踏石星光腰腹部,并用双手压住石星光双腿,后致石星光当场死亡。被告人孙培俊、杨大军将被害人尸体由客厅抬至卧室,而后,三人翻找财物。其间,杨大军先行离开现场。丁齐伟、孙培俊抢走石星光的摩托罗拉手机一部、吉祥兰州香烟两条、软包装中华香烟一条。破案后,追回被抢手机一部,中华香烟一盒。案发当天,被告人杨大军将作案时的皮鞋交给了被告人蔡毅喆,蔡把皮鞋扔进了自家门前的垃圾道。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预谋后入室抢劫并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果严重,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蔡毅喆的行为属知情不举,不具备包庇罪构成要件,法庭遂宣告无罪。另外,法庭对受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进行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