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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李红森:春桃树下埋忠骨
作者: 巴占防 韩 凝    发布时间: 2006-04-20 16: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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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正是柳绿桃红时。年年春常在,岁岁人不同!就在这个美丽迷人的季节里,年仅41岁的年轻的李红森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永远地长眠于自己热爱的家乡那棵春桃树下。

    他,是一个身患肝癌的病人,住在普通病房的里,没有鲜花的芬芳,没有慰问的人群,然而他也是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手中掌管着2600多万元办公大楼建设工程的经费,以及几百万元诉讼办公经费,可是,他却多次因为无力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而被医院催交!他的遗嘱是:不开追悼会,骨灰撒在桃树下。

    他的事迹,正感动着千千万万善良的人们!他是党员的楷模,他是领导的榜样,他是法官的骄傲!有个网民在帖子中这样写道:“祝福这位中国共产党的好党员,人民法院的好法官,防城港中级法院的好副院长,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的好父亲,一位贤惠女人的好丈夫,一个好人!李红森同志,一路好走!我们会永远记住你,怀念你!”

    是的,人民是善良的,是容易感动的,只要你做了对人民有益的事情,人民会永远记在心上、永远感激不尽的!李红森正是这样一个把人民记在心上也让人民永远难忘的好党员、好法官!他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对审判事业执著追求、一腔热血。当初,为了改善办公条件,更好地服务人民,为了大菉中心法庭的建设,李红森呕心沥血,想尽一切办法筹措资金,不惜带着重病喝酒,为的是到镇上“化缘”申请基建资金,然而自己却多次因为无力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而被医院催交!

    工作的高标准与生活的低要求正是李红森践行“八荣八耻”的结果,更是我们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得鲜活典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永远是我们作为一个崇高的人所必须具备的!而对于我们法官这个特殊的群体,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就是最大的光荣!而亵渎法律则是最大的耻辱!

    在防城港584公里长的海岸线上,一簇簇绵延翠叠的红树林依然屹立在咸涩的海水里促淤阻浪,就如同英雄伟岸的身躯永远不倒,如同英雄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李红森,一个红树林般坚强的名字,一个红树林般奉献的名字!这正是:春桃树下埋忠骨,年年桃红柳更绿。本是英雄化碧血,照亮我等前行路!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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