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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盗卖亲侄得万元被判十年
作者:杨仁泉 欧阳建涛 发布时间:2006-04-29 14: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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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贵州省天柱县白市镇阳山村村民杨通廷,为贪婪钱财竟丧失人性,盗卖自己的侄子。4月28日,杨通廷被天柱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5年8月份,杨通廷结识了山东籍男子刘学臣,在交谈中得知刘欲收养一子,杨通廷遂谎称其弟杨通强因家庭困难,打算将双胞胎儿中的一个送人收养。刘学臣听后即告诉杨通廷,若事成,可给小孩父母一笔可观的抚养费。杨通廷获悉后该消息后,萌发盗卖自己侄子的念头。同月27日凌晨,杨通廷见其双胞胎侄儿均在房内睡觉,就偷偷将其中一侄子杨某(生于2004年7月22日)盗走,并带到天柱县凤城镇农贸三街背后一菜棚内,以10080元的价钱卖给刘学臣。案发后,杨某已被警方解救。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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