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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法院非诉行政案件注重释法说理
作者:
姜道策 张莉
发布时间:
2006-05-24 14: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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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在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过程中,不只为办案而办案,而是从当事人思想根源上下功夫,注重释法、说理,促使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义务,做到办案一件,影响一片,达到司法效果与社会的统一。
该院的主要做法是,办案人员在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听证权利告知书时,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阐明。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怀疑而又不申请听证的被执行人,办案人员主动联系,详细询问其不申请听证又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结合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等向被执行人进一步阐明法理和道理。 同时,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遇到为被执行人说情的人,该院办案人员巧妙地利用当事人对说情人信任这一心理,通过向说情人释明法律法规,将说情人变为说理人,反过来做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被申请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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