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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擅自处置法院保全财产被捕
作者:
梁军
发布时间:
2006-06-07 15: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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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因涉嫌非法被湖北枣阳市人民法院保全的财产,被执行人刘冠军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
去年3月,家住枣阳市北城办事处北园村的刘冠军,雇请环城玉皇村的王超给其开大货车。当年5月,王超在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王超以在被刘冠军雇用期间发生车祸致伤、刘未予赔偿为由,将刘冠军告上法庭。审理中,枣阳法院依据原告申请将刘的一辆大货车作为财产保全查封、扣押。 去年8月,刘冠军在交纳1.5万元保证金,并承诺不抵押、变卖、毁损该车后,将车辆领回。不久,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刘冠军赔偿王超7.5万元医疗费等。判决生效后,刘冠军不仅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反而把法院裁定保全的汽车悄悄冲抵了个人欠款。 今年元月16日,王超向枣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法官去执行被保全的车辆时,才发现大货车已被刘冠军擅自处置。鉴于刘冠军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法院遂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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