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金融执行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及高级人民法院列为执行工作的重点。为了配合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再次尝试采取悬赏公告的办法执行车贷案件。 在清理执行积案的活动中,海淀法院执行庭有801件涉及金融机构为申请人的案件,涉案标的达5亿余元,其中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案件是执行中的难点,由于种种原因,有部分案件因查找不到执行线索而陷入僵局。
在执行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案件中遇到的四个问题:一、前几年有北京户口的人员所购置车辆才能上北京牌照,因此存在大量贷款人以自己名义贷款为他人购买车辆的情况,执行中实际购车人及车辆下落不明,贷款人根本无偿还贷款的能力;二、因贷款人迟延还款作为担保人的担保公司为了缩小减少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私自扣押了大批欠贷车辆,导致贷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三、在担保人扣押车辆后存在擅自使用甚至处理车辆的情况,2005年海淀法院与西城法院联合行动出动法警数十人在案件审理阶段通过诉讼保全方式扣押了119辆欠贷汽车交银行保管。而未采取保全措施的车辆在执行阶段无从查找;四、担保公司在执行阶段无经营地点及经营人员,转移资产,企图规避执行逃避担保义务。
汽车贷款这一前几年的新兴事物在其崭露头角的日子里给那些渴望拥有汽车但又苦于资金困难的人带来了希望,许多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了自己心仪的汽车。但是随着汽车贷款业务的迅速拓展和相应约束机制的滞后,以及汽车价格大幅下降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大批贷款人拖延还贷的情况,相应的诉讼呈爆炸势激增,而进入执行阶段的此类案件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执行,造成大批国家贷款无法收回。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海淀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希望借悬赏公告在征集执行线索的同时,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