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行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河南注销85家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
作者: 梁鹏    发布时间: 2006-06-15 09:12:14

AD IN PAGE
    14日,因为在建设部门年度动态考核中不达标,河南省建设厅宣布注销全省85家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同时还有100多家企业被给予限期整改、降级等处罚。

  记者从河南省建设厅了解到,河南目前已有物业管理企业1260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11家,管理面积近2亿平方米,从业人员达到10万多人。

  据河南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正是由于在短期内发展速度很快,全省物业管理行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地方政府重建设轻管理现象较为严重,对物业管理市场指导和监管不到位;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服务意识差,业主意见大。

  在河南省建设厅对全省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的年度动态考核中,共有190家企业未达到合格标准,其中100家企业被限期整改,8家降级,85家(含3家未参加考核企业)被注销了物业管理资质。

  据介绍,河南省建设厅还做出新的规定:凡新建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单位,都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以保证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陈秀军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物管条例:"物业"代收费用不得收取手续费 ·物管条例: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物管条例:业委会应与服务企业订书面合同 ·物管条例:业主可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委会职责 
·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的决定》 ·国务院根据物权法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到期不撤出 业委会诉求物管公司"走人" ·物业管理合同性质辨析
·对杭州市下城区近年来物管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法律问题之实务探微
陈至立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
西藏雪灾3000多人受困死亡增至7人 转移1700多人
中国政府向巴基斯坦地震灾区捐赠100万美元
印度东北部连环爆炸 61死300多伤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