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各地悼念活动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浙江追授魏剑明为模范法官
习近平要求把魏剑明同志先进事迹宣传好
作者: 余建华 林春阳    发布时间: 2006-07-05 08:46:10

AD IN PAGE

    7月4日上午,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丽水市委在丽水隆重召开追授魏剑明“浙江省模范法官”、“丽水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大会。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分别作出批示;浙江省委政法委和丽水市委分别作出了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浙江高院院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剑明因长期工作劳累过度,于今年4月12日晚12时许加班时倒在自己的办公室,不幸殉职,年仅49岁。

   习近平在省委常委会上要求:“要把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宣传好、表彰好。”夏宝龙作出批示:“魏剑明同志是我省政法系统涌现出来的又一先进典型。全省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以魏剑明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加强修养、提高素质,真正成为政法队伍的‘领头雁’。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应勇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的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活动。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漆浩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感人至深是精神 ·追授魏剑明“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称号
·原云和法院院长魏剑明当选“浙江骄傲” ·灯盏(外—首)
·魏剑明被追授浙江“省模范法官” ·浙江省法院系统号召向魏剑明学习
·将身心献人民 以正气还天地 ·数百市民自发参加追悼会 “魏院长,一路走好!”
·为“八荣”牺牲,重于泰山 ·今日下午两点,送别好院长魏剑明
有一种感动叫平凡
商丘两级法院举行人民好法官张国强追悼会
湖南法官彭顺安累倒在案头
最高法院领导看望已故优秀法官赵家忠的亲属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