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至8月1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青海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官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高煜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上,西宁、海东、海西地区中级法院在会上就近年来死刑案件公开审判经验进行了交流。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青海高院院长刘晓阳指出,要及时认真总结一、二审死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工作的经验,切实提高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一定要自觉运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刑事司法实践。强化人权保障意识、中立裁判意识和程序公正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和死刑裁判的公信力,真正提高执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辩证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要严格执行政策,控制死刑适用,提高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注重死缓的适用,在正确把握条件、掌握标准的基础上,对那些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特殊情况引发的案件和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适用死缓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各中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据事实审查,坚持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审理案件,真正把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为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行使,打好死刑案件第一审和第二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