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社会

黑龙江省上半年有227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李建平   发布时间:2006-08-14 14:27:19

AD IN PAGE
    记者从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有2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情况保持总体稳定,各类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累计发生各类事故10529起,同比减少579起,下降5.2%;死亡1188人,同比减少113人,下降8.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铁路路外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煤矿事故、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火灾重大事故同比上升。

  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志杰介绍,今年,黑龙江省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上半年全省对2395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处理,结案1995起,有2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来源:新华社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去年内蒙古109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湖南去年59名安全生产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最高检: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查渎职犯罪 ·河北任丘两名干部相互推诿见死不救被查处
·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 海南23人被判刑 ·房县法院采取执行案件责任追究制
·给“曝光责任追究制”曝曝光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