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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甘肃宣传部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被告提出上诉
发布时间:
2006-08-17 09: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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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原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中,3名主犯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4月19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对实施抢劫的3名主犯判处死刑。昨日,记者获悉,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对判决不服,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已正式受理,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据了解,三人均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不够明确,量刑过重,故提出上诉。三人此次因没有聘请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仍然由法院指派律师为三人进行辩护。 来源:
新华网-西部商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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