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各地快讯

宋鱼水与安徽绩溪法官交流
发布时间:2006-09-12 11:31:39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9月8日上午,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鱼水在安徽省、市两级法院有关领导陪同下来到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人民法院进行交流活动。

  宋鱼水法官是到省高院作报告后应邀来到绩溪法院的。10时许,当宋鱼水法官一行乘车来到绩溪法院大楼前时,受到专程从宣城市赶来的市中院刘顺道院长以及绩溪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热烈欢迎。宋鱼水法官在参观了审判法庭、办公场所后与绩溪法院的同行们就法院行政管理、审判管理、法院改革以及一些审判业务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并与全院人员合影留念。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做法律的传播者 ·“我每天都看到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渴望”
·十七大主席团成员宋鱼水作客本网与网友交流 ·“几千”和“一次”,两相对照有深意
·十七大前访鱼水 ·十七大代表风采录宋鱼水:不辜负群众的信任
·宋鱼水:我的背后有亿万群众审视的目光 ·北京海淀法官承诺保障平安奥运
·冲出法理与情理博弈的重围 ·法官手记:倾听是金
·观电影《真水无香》有感 ·法官应有博爱胸怀
·最高院7月18日召开电影《真水无香》座谈会 ·模范法官宋鱼水金桂兰喜获殊荣
·电影《真水无香》故事梗概 ·以宋鱼水为原型的电影《真水无香》首映式在京举行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