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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作者: 田雨 崔清新/文 曹颖逊/摄    发布时间: 2006-09-22 09:23:56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与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代表合影。



开幕式现场。



肖扬与出席会议的五国最高法院院长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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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1日在上海召开。国家主席胡锦涛发来贺信,向会议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前来参加会议的各国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表示诚挚的欢迎。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胡锦涛在贺信中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5年多来,顺应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的时代主旋律,倡导和实践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全面深化和拓展了成员国政治、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向国际社会鲜明展示了和平、合作、开放的良好形象。

    胡锦涛指出,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国际关系,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日益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选择,成为法律界人士的共同责任。司法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成员国最高法院的交流与合作,对于防范和惩治跨国犯罪、打击“三股势力”、促进本地区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胡锦涛表示,中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司法合作,愿与各成员国政府一道,秉承“上海精神”,遵循《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努力完善司法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合作水平。相信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开幕式上,罗干发表致辞。他说,司法不仅在各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日益成为推动国际和区域合作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是各成员国加强有效和务实合作的一次重要实践,必将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合作不断深入。建立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有利于增进成员国人民的相互了解,深化成员国的政治互信,加强安全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扩大人文等方面的广泛交流,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增添新内容、注入新活力。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在开幕式上致辞。他说,共同打击“三股势力”、跨国贩毒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犯罪活动,是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需要共同面对的重要问题,更是各成员国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应通过地区、双边和各国所采取的措施,预防和阻遏跨国犯罪,努力建设和谐地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出席开幕式。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德广向大会发来贺词。开幕式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主持,来自上海合作组织6个成员国的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50多人出席。

    本次会议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举行的第一次最高法院院长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沈德咏、万鄂湘、张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出席开幕式。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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