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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开展平安建设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王骏勇、郭奔胜   发布时间:2006-04-29 14: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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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至2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罗干指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对于维护我国治安大局稳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平安建设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成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罗干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努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建设。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和奖励机制,促进平安建设措施的落实。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切实做到专群结合,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当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愉快的“五一”假期。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罗干在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等陪同下,深入到常州、无锡、苏州等地的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政法机关进行考察。罗干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慰问公安、检察、法院等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时,罗干对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法院强化调解息诉等工作创新给予高度评价。他说,维护社会平安和谐是各级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在服务群众、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平安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周永康、肖扬、贾春旺参加了考察。

    罗干还亲切会见了第五届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代表和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他希望广大青年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继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新华网
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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