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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姓身边“五件事”看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 张旭东 何雨欣    发布时间: 2006-10-05 08: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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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在北京召开,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全社会关心的话题。9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放诸构建和谐社会的“六个必须”之首。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日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们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无疑要从百姓身边事做起,当前最为紧迫的是要做好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五件事情。

    扩大就业:民生之本,安国之策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是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追求的目标。不过,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日渐突出。

    据测算,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即使经济增长保持8%至10%左右的速度,每年城镇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000万人左右。与此同时,农村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能否充分就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目标,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丁元竹说,“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社会保障: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中国古代曾向往过这样的美好社会。在今天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要全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才能把昔日梦想变成现实。

    不过,当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依旧艰巨:大多数农村人口还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未实现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均与全覆盖的要求存在不小差距。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强化对百姓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迫切任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建议,当前要优先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确立城乡衔接的目标,逐步加以推进。

    理顺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收入分配是民心所系,直接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和谐。2005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493元、3255元,实际增长9.6%、6.2%。但城乡、行业之间的差距仍在拉大,反映社会公平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警戒线。

    丁元竹指出,分析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上学难、看病难、买房难等问题,直接原因都与社会贫富差距有关,而社会贫富差距又在于分配体制不合理。所以,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须从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分配体制上着手加以解决。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年5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上已提出,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

    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不少地方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教育普及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偏低,公共卫生保障能力薄弱,精神文化生活贫乏。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会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指出,只有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公平、公正地接受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和权利,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不断提高,才能使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人们向往中的美好社会,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就曾表示,人们基本上总是离不开安全和繁荣这两项基本愿望。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唯有稳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达到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始终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各项事业生机勃勃,国际威望不断提高。这一切都同我们的社会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密切相关。

    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9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提出,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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