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各地快讯 |
德州中院实行动态鉴定人名册制度
作者:郑春笋 陈晓静 发布时间:2006-11-14 13:29:17
11月10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工作人员在展示《2006年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名册》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0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市两级法院和当地有关司法鉴定单位印发了收录有拍卖类、评估类、审计类、质量鉴定类、法医鉴定类等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15家的《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名册》,并向15家司法鉴定和拍卖单位颁发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成员单位证书。
自2003年以来,德州中院坚持实行动态鉴定人名册制度,对经事前审查、媒体公示、依法批准的当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及时将其法人名称、住所地址、联系方式、专业资质、业绩记录及社会信誉情况等情况一一录入鉴定人名册,既方便了当事人协商选择和法院依职权随机指定,促进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的公开化、程序化,又保障了社会上各鉴定机构依法从业、公平竞争。今年1至10月份,德州中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100多件,无一起对鉴定程序和实体上提出异议现象发生,被法庭采用率达99%以上。 编辑:陈思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