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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座谈会召开
沈德咏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调研工作
作者:徐光明 何能高   发布时间:2006-11-23 09: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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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三天的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座谈会11月22日起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光出席会议,四川省副省长张作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致辞,来自全国各高级法院和部分中级法院分管调研工作的副院长和研究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沈德咏回顾了2004年以来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他指出,近三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领导决策需求为导向,高度重视调研制度建设,狠抓重点调研课题,不断建立健全调研机构和加强调研队伍建设,努力改进调研工作方法,及时转化调研成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已经步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沈德咏指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调研工作,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辅助和智力支持。

   沈德咏强调,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创新调研工作理念,改进调研工作方法,规范调研工作管理,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全面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沈德咏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完成各项调研工作任务,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调研工作,要围绕司法审判做好调研工作,要围绕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做好调研工作,要围绕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做好调研工作。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落实好各项调研工作任务,沈德咏对全国法院的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巩固和强化调研工作的基础性地位;要牢固树立“决策未定,调研先行”的观念,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要增强调研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重大调研课题,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以身作则搞好调研;要进一步健全机构,规范职能,充分发挥调研机构在法院工作中的“参谋、咨询、协调和服务”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调研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培养造就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调研工作队伍;要进一步强化调研保障机制,在人、财、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调研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调研工作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努力构建调研工作的长效性机制,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调研工作制度,确保调研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会上还宣读了表彰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和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决定,并颁发了奖章。

   在川期间,沈德咏还出席了全国部分中级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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