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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法治时评

开创调研工作新局面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06-11-23 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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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座谈会召开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在昆明召开调研工作会议之后,就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国法院调研工作的开展。这次会议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阐明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调研工作一直以来都被看做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回顾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走过的发展历程,调查研究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手段,一直都被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经过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在2004年以后已经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人民法院调研工作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成绩斐然。

   尤为可喜的是,人民法院通过建立重点调研课题制度,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有力地推进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人民法院还不断加强调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和规定不断出台,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宽阔道路。

   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问题也不容忽视。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发展并不平衡,一些法院调研工作针对性不强,调查研究方法落后,一些调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调研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当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的司法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也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创新调研工作理念,改进调研工作方法,规范调研工作管理,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全面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巩固和强化调研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健全机构,规范职能,充分发挥调研机构的智能库作用;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机制,努力促进调研工作的持续性发展;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努力构建调研工作的长效性机制,不断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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