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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绑架杀人命案重犯在京伏法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06-11-23 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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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11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因打台球输球不服气而用尖刀刺死一名22岁男青年的故意伤害犯孙浩,以及绑架独自在楼下玩耍的9岁男童后将其杀死并向其家人索要财物的绑架犯刘哲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的不法分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22岁的刘哲,是吉林省吉林市无业人员。2005年9月21日下午的一天,刘哲在北京市某居民区内闲逛,发现了正在一居民楼下独自玩耍的9岁男童小强。刘哲在北京没有工作,一直靠女友养活,四天前女友还从老家给他打电话商量结婚费用的事儿。正为筹措不到结婚费用发愁的刘哲看到小强,顿时心生邪念:“把孩子绑走向他家里人要钱。” 刘哲先是从小强那里骗到了小强家的电话号码,接着尾随小强上楼。刚走到二楼,刘哲突然从小强背后伸出双手狠狠掐住小强的脖子,小强痛苦地手脚乱动进行反抗。看到孩子痛苦的表情,刘哲没有丝毫悔意,反而因害怕被人发现,双手提着小强向楼上跑去。刘哲一口气跑到十四楼,这时孩子早已窒息死亡。因为害怕罪行暴露,刘哲先是找来几块木板,将孩子的尸体放在墙角遮挡起来,随后又找来一个大塑料袋,把尸体装在里面扔进了楼下的地井中。四天之后,他给小强家里打电话,称小强在其手中,要小强家人向他指定的银行卡内存入十万元。刘哲在银行取走小强父母向卡内打入一万元后不久,被北京警方抓获。 另一名重犯孙浩年仅20岁,是北京市大兴区农民,2002年8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0天,2002年12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3天,2003年5月因抢劫被劳动教养一年。2005年9月18日晚,孙浩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一台球厅内,和与他年龄相仿的刘某(男,殁年22岁)打赌,谁要是输了就去买汽水请对方喝。结果孙浩输了球,心中不服,与刘某发生口角,随后掏出尖刀将刘某刺死。孙浩杀人后逃到河南安阳,过了一天即被警方抓获。 经审查,警方还发现孙浩另外一起犯罪事实,2005年7月14日晚,孙浩在大兴区“飞天”旱冰场滑旱冰期间,只因为素不相识的姜某碰了一下肩膀,便叫来三名同伴,对姜某拳打脚踢,将姜某肋骨打折,孙浩还掏出刀子在姜某身上一连扎了七刀,随后扬长而去。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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