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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0人因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受奖
作者:
陈忠华
发布时间:
2007-01-13 09: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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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将分别获得1000元现金奖励。山西省环保局副局长刘四龙12日向社会发布了这一信息。
据介绍,这些举报人均为实名举报,并经查证属实,按照所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性质、内容、情节及处理结果,山西省环保局决定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奖金通过邮寄方式寄给举报人。 目前,这些举报人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也一一得到查处,如临汾市蒲县多家洗煤厂洗煤废水污染问题,洗煤厂已被责令停产;发生污染事故的平定县阳煤集团氯碱厂被责令停产整改;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东里解村7个违法生产的小炼铁炉已被依法取缔。 为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山西省专门出台了《山西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2006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6676起,办结6636起。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环保部门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解决了阳曲县、文水县、孝义市的区域环境严重污染问题。(完)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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