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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打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作者:张明华 发布时间:2007-01-19 08: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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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陈化粮加工大米”“用药死及病死畜禽加工肉制品”“违禁添加吊白块、工业染料”等,这些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广西质监部门即日起开展“两打”行动,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记者1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有效遏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广西质监部门从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打击食品黑窝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三无”食品加工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两打”行动,打击一批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制假制劣窝点,取缔一批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厂点。 据了解,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日常消费量大和高风险食品和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品以及具有区域特点的生产相对比较集中的食品,非法加工窝点以及有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厂点,广大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及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等,将是“两打”行动的重点。 同时,质监部门还将加强食品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随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动态,做到对制假制劣问题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要依法没收并监督销毁,追查生产源头和去向,严防流入消费环节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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