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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司法,难以湮灭原罪
作者:孙涛 发布时间:2007-02-08 08: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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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指导方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然而今却有一股极其强大的势力冲击着司法的权威,构建着一个伪法学体系,进而企图达到其欺压广大民众的目的。正义的人们必须对之给予高度地警惕。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特征。公正与为民的有机结合,既符合司法工作的一般规律,也体现了人民司法的特殊规律,是衡量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准。长期以来,我们广大司法干警就是本着这样的认识和宗旨,奋战在人民法院的不同工作岗位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履行着我们的职责、做着应有的贡献。然而我们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的坚持,却伤及了某些利益体团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他们依仗强大的经济支撑,凭借占居的权力优势,借助无良学者的鼓奉,还有腐败分子和黑社会势力的遥相呼应,连年来对司法进行着蓄谋已久的否定。他们攻击司法、涂抹司法、否定司法的立足点就是“我代表人民”,理论支撑就是程序公正,最终目的就是攫取最大利益与广大民众彻底决裂。 这几日接连发生的几个闹剧就很有说服力。湖北崇阳县人民法院一级警司葛险峰因一起已于七个月前调解执行的案件,遭到崇阳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汪某指使的4名黑社会分子恶意报复。湖南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广东省罗定市依法执行公务时,该市常务副市长肖达新带领20余名警察进行强力阻碍,法院警车被控,执行人员被监视面临被拘留的威胁,肖达新甚至对信用社负责人说“谁划款,谁丢饭碗”,使法院正常的扣划存款行为无法进行。还有不久前发生的“九江中院打黑反被抹黑事件”、“网评邱兴华事件”等等。 这些事件集中发生在中央加大惩治腐败和打黑除恶力度的岁末年初,虽然在中国的不同地方,但是其中出现的“城管大队长”、“常务副市长”、“律师”、“记者”、“学者”、“黑老大”等却很有代表性,他们代表着这个社会既得利益者的不同点,而且在攻击、涂抹、否定司法上的站位是相当准确、配合是异常默契、手段是极其超脱。 透过这一个个事件,我们看到他们之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打着人民的旗号捍卫自身的利益,打着程序公正的旗号破坏着社会正义,打着打黑的旗号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这还算文明的;更有甚者,“城管大队长直接指使黑社会报复”,“副市长公然对抗法律”,这崇阳、新邵的官僚士绅竟然连忽悠人“马甲”也不穿了,赤裸裸地站在人民和法律的对立面了。这是何其让人震撼的现实?更让人震撼的是这些人在坦然地做、公然地喊,乃至安然无事的存在着、升官着、发财着。这背后的水就显得愈来愈深了。 其实说深就深,说浅就浅。在现实语境下,这些否定司法团伙占据着利益、权力、话语优势,但他们的既得利益来自罪恶的原始积累。财富来自于对大众的掠夺,权力来自于肮脏的交易,学说来自于对灵魂的出卖。虽然他们在形式上占据了优势,但是其内心却充满对正义的恐惧。由于公正司法的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违背了人民的意愿,人民司法将成为他们不可逾越的坎。于是,为了保存既得利益,为了实现其罪恶目的,他们只有联合起来否定司法,湮灭原罪,对抗人民。站在一个广阔的视角,我们看清了这些跳梁小丑们的嘴脸,他们站出来叫嚣表演的瞬间,就暴露了其内心的空虚和反人民的本质。既得利益的官僚士绅并不代表广大民众,而司法却将用于和属于人民。所以,司法不可否定,原罪难以湮灭,人民不可对抗,服法才是出路。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漆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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