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法治时评

每一起死刑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07-03-12 09:45:50

AD IN PAGE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这是落实中央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统一各政法部门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要求、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办好死刑案件的重要举措,必将对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方法,生死攸关,不得不慎。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0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支持、配合下,从思想、法律、组织、物质保障等方面,为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12月7日,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5月23日,最高法院在广州召开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总结、检查和进一步部署落实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同年7月1日起,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均开庭审理;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开始施行;11月5日,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第1409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2007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07年2月28日起施行。另外,2006年10月,最高法院连续举办两期全国法院刑事审判高级法官培训班,将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轮训一遍。

   正是这些扎扎实实、高效紧凑的准备工作,确保了今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如期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目前,死刑复核工作正在依法严谨、规范、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好死刑案件,不是法院一家就能做好的,需要政法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历史证明,每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都能找到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行为失范的“痕迹”。现在,最高法院等四个政法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提出了办理死刑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规定了办案责任追究制度。这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依法正确办理死刑案件,保证办案质量,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各级法院的刑事法官们来说,只是刑事审判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人民法院要按照《意见》要求,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诉讼原则,与政法各部门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共同把好死刑案件的质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肖扬指出:死刑核准工作有条不紊平稳过渡 ·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后死刑数量明显下降
·江西:21名“死刑犯” 二审被改判 ·死刑核准是一种特别的救济程序
·肖扬:多措施确保死刑案件标准统一 ·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
·历史的使命 人民的重托 ·死刑核准权将如期收回
·努力开创刑事审判新局面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法律确保死刑核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工作落实到位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