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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台女讲"义气"替网友顶罪被判2年
作者:南南 巧玲 发布时间:2007-03-20 1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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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网友为帮坐台小姐讨要出台费将客人捅成重伤,出台小姐为讲义气将罪名揽下,结果身陷囹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丽丽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陈丽丽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3月20,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陈丽丽上述,维持原判。
陈丽丽,今年30岁,是湖北省襄樊市人,小学文化程度。2006年7月29日晚,陈丽丽在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某恋歌寨313房间门口因出台费与客人王某发生纠纷,后陈丽丽打电话给网友胡璐(在逃),说有客人不给小费,赶快来帮忙。据悉,胡璐今年22岁,与陈丽丽网上结识已有三年。胡璐接到陈丽丽的电话后,立即赶来。当陈丽丽在厕所给其经理李某打电话要求协调时,胡璐用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将王某腹部捅伤(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的腹部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 陈丽丽在110巡警控制胡璐后冒称自己捅伤王某,并多次在公安机关供述王某的伤情是其造成的,导致胡璐出逃至今未归案。2006年8月10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陈丽丽抓获。后来据陈丽丽供述,她想事情是因为她引起的,她当时也不知道客人的伤情,想揽下来赔点钱私了。后来知道那个客人是重伤,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自己担不了了。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丽丽明知胡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陈丽丽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述。 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被告人陈丽丽犯包庇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证据与一审相同。原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无不当。因此驳回陈丽丽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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