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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物权法不保护不正当手段致富者
发布时间: 2007-04-10 09: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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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部分工作人员做客人民网强国社区,就《物权法》相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指出,实施《物权法》不会给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人以法律上的保护伞。

  杨明仑指出,目前对国有资产、集体财产的保护有许多规定,现实当中存在的问题有法律不完善的问题,也有执法的问题。《物权法》对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的问题作了规定。《物权法》并不保护非法得来的财产。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二处处长陈佳林指出,《物权法》保护的私人财产都是合法的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合法的财产才可以受到的《物权法》的保护,非法的财产不仅不受《物权法》的保护,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佳林还指出,《物权法》的许多规定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保护问题,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这是一个大家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物权法》从几个方面对国有资产的问题做出规定,比如,明确了国有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通过这些规定对更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护。当然,保护国有资产的问题不是《物权法》一部法律能解决的问题,其中还涉及到行政法和刑法的规定,《物权法》应当和这些法律共同承担起保护国有资产的这一宪法所赋予的神圣使命。(据人民网强国社区文字直播)



编辑: 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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