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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审 跟踪帮教 依法育人
五家渠法院挽救"失足人"有章法
作者:
崔建民 邵济东
发布时间:
2007-04-18 15: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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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市人民法院在加强打击力度,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坚持“宽严相济”、“惩教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分人员实行判后跟踪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注重“三教三防”。庭前教育,通过阅卷和审案,了解其犯罪的原因和环境,然后对症下药,防止其自暴自弃;庭上教育,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其迷途知返,防止罪行延续;庭后教育,按照法律规定依法量刑,促其真诚悔罪,防止重新犯罪。某团场张某被判缓刑回团后,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自办小工厂,被当地群众誉为浪子回头的好典型。 该院在案件审理后,通过“四见面”活动,与缓、管、免人员、家庭、社区、团场建立了帮教制度,形成帮教网络。法官们与帮教对象实行跟踪考察,建立“联系卡”通过网上、电话互通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帮教过程中,五家渠市法院采取发放司法建议书,解决帮教人员就业、上学等问题和送“生日卡”捎去一片爱心,做到对他们政治上关心不歧视,思想上帮助不嫌弃,感情上亲近不疏远,使被帮教人员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温暖,增强了重塑自我的决心。 编辑:
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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