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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召开
韩杼滨出席并讲话
作者:文轩   发布时间:2007-04-23 10: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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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至22日,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上海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等参加会议。

    韩杼滨指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一年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积极组织开展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民事诉讼制度研究,主动参与了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研究,加大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力度,形成了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学科建设和民事诉讼法学的进展。

    韩杼滨针对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下一步发展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第二,认清和把握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三是要创新研究会工作机制,加强研究会建设,增强研究会的活力。

    黄松有在主题发言中,通过对两大诉讼模式的形成、发展变化的比较分析,提出我国今后民事诉讼模式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建立和谐主义诉讼模式。其基本特征和要求应当是:以人为本,和谐诉讼;诉审协调,和而不同;诚信尽责,协同推进;援弱济困,实质平等;繁简得当,方便有效;调判相宜,胜败皆明;公正权威,案结事了;纵横规范,多元衔接;社会正义,回归和谐。因此,从诉讼理念、制度设计、主体行为规范以至诉讼结果,都要考虑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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