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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委会“围着圆桌转”的积习该改了
作者:徐爱民   发布时间:2007-04-27 15: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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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4月26日《人民法院报》一版报道,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成员不再围着圆桌团团转,而是围绕质量下庭室抓评查、抓督导,收效很好。“围着圆桌转”是各地法院审委会过去的习惯做法,寿宁县法院打破了这一积习,在审委会制度改革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毛主席在他的诗词中曾经说过:“风物长宜放眼量”。很多审委会成员过去习惯于当具体案件的“评判员”、“把关员”,在这种模式下工作得心应手,一旦改革了工作规则,就需要在思想观念、工作重心、职责履行等方面焕然一新,就要把主要的精力和时间放到总结经验和指导办案上。由此看来,“围着圆桌转”的时候少了,责任则更大了,审委会成员只有善于学习,勇于探索,在这一过程中才能不辱使命。

    旧事物的消亡,新事物的诞生,从来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也概莫能外。在改革中除了一些审委会成员会感到不适应外,也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譬如审委会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之间关系的“磨合”问题,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权力增大与对他们监督相对滞后的矛盾。但无论困难和阻力再大,都不能成为我们墨守陈规的理由。我们要像寿宁县人民法院这样革故鼎新,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新形势需要的审判委员会操作规程,进一步发挥好审判委员会在审判指导和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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