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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充当“法制宣传助理”协助执行
作者:季建雄 李智钢 发布时间:2007-04-29 16: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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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广西横县人同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参与执行时的特殊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协助执行新方法,推出一项名为“法制宣传助理”的新措施。
“法制宣传助理”需要担负的职责是,大队每次协助执行任务,均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员担任执行法官的“法制宣传助理”,要求其在协助执行任务时,必须协助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一次以上的说服劝导工作。这项举措推行以来,在实践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月27日,该大队出警协助执行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禤某一直对执行人员漫骂,不愿配合,周围一些亲友也围拢哄闹起来,使执行工作难以进行。随行法警李培明见此情形,凭着多年的执行经历,将被执行人禤某拉到一旁,耐心说法释理,列举了最近执结的、因抗拒执行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几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以作警示。巧的是,在提及的几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中竟有三名分别是禤某的亲戚。禤某深感自己阻挠法院执法的后果严重。李培明和执行人员遂趁热打铁,如果禤某继续煽动,引起其他人抗拒执行,按法律规定是可以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的!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禤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劝退了其欲干扰执行的母亲和兄弟。最终,执行人员得以顺利执行了该案。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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