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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元转账支票变脸骗过银行提现325万 案犯受审
作者: 高志海    发布时间: 2007-05-16 13:43:30


被告人汪振中在看证据



被告人汪振中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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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一张702元的转账支票,转眼竟变成金额高达325万元的支票,且蒙混过了银行这一关,实现了提现企图,所有这一切皆因作案人员“高明”手段使然。5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起票据诈骗案。

    现年42岁的安徽个体人员汪振中,1991年7月因伪造发票并高价出售,被劳动教养三年。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间,汪振中使用伪造的北京市龙屋装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农村选用合作社开设账户。后,汪振中使用该账户面额2000元转账支票在北京市国美电器通州商城购买一台1298元的好记星电子词典,获取一张国美电器通州商城702元退余款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同年5月19日,汪振中持金额变造为325万元的该中信银行转账支票存入其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农村信用社的账户中,全部提现占为己有,造成国美电器有限公司324万余元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汪振中明知是变造的支票而使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种破坏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应以票据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汪振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任何异议,表示认罪服法,并自行进行了辩护。其称,在一小区干装修时结识一姓刘的,支票是刘变造的,提现的325万元,自己给孩子交学费、拜佛等花了35万元,其余的案款全都给了刘。

    公诉人认为汪振中有悔罪表现,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据公诉人介绍,案发后,共追回包括当初帮助提现单位收取的费用等赃款9.6万余元。案件中支票变造后,支票上的水纹完全吻合,用肉眼很难辨识,案发过程中两家金融机构均未检验出支票系变造,案件中犯罪手段之高比较少见。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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