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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子容留卖淫被刑拘 姐夫为"翻案"逼人作伪证
作者: 南南 相卿    发布时间: 2007-05-22 1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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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小姨子因容留她人卖淫被刑拘后,姐夫救人心切逼人作伪证,结果案没翻成,自己反“赔”了进去。5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妨碍作证罪判处被告人贾长武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2006年3月1日,李某到郑州市二七区某美容店按摩。这时,美容店老板朱某走过来对李某说,如果李某肯出60元钱就给他找一名小姐。李某当即答应了朱某的建议。完事后,李某满意地离开了。

  3月4日,李某再次来到该美容店找小姐,这次,他们没有上次那么幸运,民警根据线索迅速赶到该美容店将李某和朱某抓获。朱某以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刑拘,小姐小红和小华(均为化名)分别被收容6个月。

  朱某被刑拘后,她的姐夫贾长武就想把她保出来。贾长武咨询律师后被告知,如果嫖客和卖淫女不承认有卖淫嫖娼行为,并且在法庭上作证,朱某就可以出来。于是,贾长武赶快打听嫖客李某的下落并很快找到了他,贾某让李某作证没有和小姐发生关系。李某这边搞定后,贾某开始向小红和小华发起攻势。

  2006年9月20日,小红和小华被释放出来后,贾长武开着车将她们两个带到某洗浴中心,并让5个女的看着她们,不让逃走。“只要你们在法庭上说你们没有卖淫,当时是被屈打成招,我就放你们走。”

  “作伪证是要坐牢的呀,我们不想再进去了。”小红和小华不敢作伪证。

  “不干?我是不知道你家在哪里啊还是不知道你家人在哪儿啊?”贾长武开始了威胁。最终,小红和小华害怕连累家人,被迫答应了贾某的要求。于是,贾某带着小红和小华到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一份没有卖淫的假材料,同时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时出庭作证。

  2006年10月12日,在法庭上,小红和小华按照贾长武的要求作了伪证,但她们并没有因此获得自由,贾长武为防有变故,让小红和小华继续留在洗浴中心,派人监视着她们。

  为安宁公安机关报案

  2006年10月23日晚,不堪胁迫的小红和小华趁买药的机会逃了出来。回到老家后,小红和小华并没有摆脱长武的纠缠。贾长武多次带人到她们村里找,在寻找无果后,贾长武开始打电话威胁她们。有一次,贾长武威胁小红的父母说:“你把你女儿关起来,难道你的儿子就不上学了?”致使小红和小华及其家人不敢接电话。后来,贾长武又发起短信:“你们再不出来,我就把报纸(注:曾有报纸报道小红和小华卖淫一案)贴到你们村去,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卖淫。”

  无奈,2006年11月24日,小红和小华向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报了案。警方根据群众指认,将贾长武抓获。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长武以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小红和小华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碍作证罪。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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