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省委书记徐光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关于贯彻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徐光春强调,行政审判工作既要重视法律效果,又要重视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徐光春指出,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意见,完全符合实际,应该很好地加以学习并贯彻,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徐光春强调,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在两个方面指明了方向:一是行政机关如何真正地做到依法行政。现在在许多方面还没有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所以才会产生行政争议。有些问题行政机关违规了,所以形成矛盾和冲突,公民才将行政机关告上法庭。因此,要解决行政争议,关键是解决依法行政,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二是行政审判工作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要注意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形象,如果政府没有权威,社会秩序就很难维持。因此不能机械办案,一判了之,有些案件要在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进行协调,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司法机关要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水平,改进工作。
徐光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教育、加强宣传,要研究依法行政的问题,从源头上、从政策上加以研究。对公民也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