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大运河畔,有一个在全国法院系统享有良好声誉的人民法院,她就是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在这个光荣的集体里,有这样一位人民法官,他一脸书生气,待人谦和,工作认真。在人群之中,也许你很难发现他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作为法官、一名年轻的庭长,他的身上却处处闪耀着动人的光辉。他就是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周启泉同志。 周启泉是个敬业要强的人。十七年的法官生涯,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倾情调解、准确审理、公正判决近千件案件无一错案。从法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步一个脚印。“扬州市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扬州市人民满意法官”、“高邮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等一串串荣誉倾注了周启泉数不尽的付出。
周启泉是个好学上进的人。1991年毕业于扬州市医学院的他进了法院工作以后,深感法律知识的匮乏,繁忙的工作难掩他对知识的渴求。1997年通过自学考试,他取得了南京大学法学专业的本科文凭;2001年通过了苏州大学法律与社会管理研究生班进修;2004年又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南京大学法律硕士文凭。1000多册法学书籍、200多本学习笔记见证了他多年孜孜不倦的求学历程。
周启泉是个勤于思考的人。2006年7月,周启泉同志调任审监庭庭长兼任审管办主任。这是法院内部并不为人重视的一个岗位,但在周启泉同志的心目中,审判监督及审判管理责任重大。针对党组提出的要使全院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的要求,他带领全庭同志认真研究审判规律,积极探求新的审判管理方式。他倡导的重点指标考核方案得到了院党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院得到贯彻实施,有力地提高了全院的审判质效,扬州中院也在全市宣传了高邮法院的这一做法。
周启泉是个恪尽职守的人。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法官,他有着“甘化我身守正义”的铮铮铁骨,有着“毕生执法为人民”的耿耿丹心。2005年夏天,周启泉承办了一桩房屋拆迁纠纷的案子,高温下的树荫是他的办公地点。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得人透不过气来;不尽人意的话语,助长了当事人的倨傲;没有凳子坐,站着拉家常;没有一口水,咽口唾沫继续谈;汗水湿透了衣衫,顾不得去抹一把;十多个小时过去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可能延续并扩大的纷争平息了。
周启泉是个清廉如水的人。他始终牢记“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在多年审判工作中,他善待百姓,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两袖清风,胸怀坦荡,无私奉献,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在承办李某与王某货款纠纷一案时,李某在一天晚上摸到了他的家里,进门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说:“一点小意思,请周庭长笑纳。”周启泉说:“你这不是‘小意思’,你是让我丢掉法官的人格。”李某只好带着信封没趣的离开了。在随后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因认为周启泉已被王某重金买通而对立情绪很大,周启泉便耐心细致地做说服教育工作,最终判决王某给付李某货款7万多元。拿到判决书后,李某逢人便说“周庭长办案公正,我服。”
周启泉正是一位有着异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的价值取向的法官。他在人民法院看似平凡的工作中,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忘我工作,不断学习,用他清廉的形象、坚强的信念、钢铁的意志、高超的法律技巧,实现着自己的法律理想,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他身后留下的是令人称道的赞誉,收获的是良知的安慰和百姓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