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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四结合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作者:陈华安 吴艳丽   发布时间:2007-05-23 10: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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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彰显司法和谐、转变审判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为立足点,把教育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狠抓工作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教育活动带来的初步成效。

    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全省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多种有效载体开展学习,确保教育活动入脑入心。院长刘世亮亲自动手撰写材料,多次为全体干警上党课,院里通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收看警示教育电教专题片,从正反两个方面,用身边的人和事感染和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效果。

    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廉政文化进法院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动手编写了一份公正廉洁司法警言警句,各部门结合实际创作出法治理念书画作品,同时制作廉政文化条幅和匾额50多个悬挂在机关大院和办公区醒目位置,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看得见、摸得着。

    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践行“三项承诺”有机结合,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用司法为民来检验活动成效。为落实院长在人大会议上向全县人民做出的“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次承诺,全面构建起了覆盖全县600多个乡村社区的法院基层服务工作网络,推出了“四项公开”、“五四三工程”、“六项便民措施”和“七项服务制度”,通过基层网络巡回开庭8次,现场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20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打造成实实在在的“民心”活动,受到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解决法院涉诉信访活动有机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把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严格工作责任,重要信访案件“一把手”亲自抓,带头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同时院领导和有关业务庭长利用基层服务网络定期带案深入乡村进行巡访,现场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构建社会大和谐。今年以来共深入偏远乡村开展巡回接访6场。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通过抓好“四个结合”,尉氏法院发生了明显变化。前四个月,全院各项审判工作同比均有明显提高,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评议满意政法机关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查中分别名列全市法院系统第二名和第一名。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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